“常曰:“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所有有情人的美好期盼,也是东兴法院家事吴法官法官的殷切期望。
2018年4月27日上午,家事法官吴祖环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彭某是经济独立、要强的90后白领女性,被告黄某是收入一般、生活不积极的“80后大叔”, 两人于2015年1月经朋友介绍认识后,不久便确定恋爱关系,同年3月原告发现自己怀孕,两个月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同年11月生育儿子黄某某。彭某在“坐月子”和哺乳期间,因小孩喂养及今后教育方式等问题与黄某产生纠纷,于2018年3月19日向东兴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案件审理开庭后,吴法官注意到,相比一般离婚纠纷案,该案案情比较特殊,没有涉家暴、涉毒赌等常见的家事案件情节,也没有夫妻一方“出轨”的婚外情等不可调和的矛盾,原告诉请离婚的理由却是四个字“三观不合”!这是思想观念分歧引起的家庭矛盾。庭审后,法官并没有急着下判决,而是通过探访夫妻双方原生家庭,携手原被告父母对其进行了劝导、调解,并启动了特别措施,于2018年5月4日向夫妻双方下达了《婚姻冷静期通知书》,宣布三个月的“冷静期”,让当事人有充分时间思考、沟通,用智慧和行动去化解矛盾和温暖对方,再作出理性的抉择。
2015年起,东兴法院设立家事巡回法庭,专门审理离婚、子女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以维护家庭幸福完整、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充分发掘家事纠纷矛盾爆发的事实和根源,尽可能修复破损的婚姻家庭关系,探索以柔性的司法手段实现法律的刚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