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桂0681执284号
黄世桦(身份证:450602198108250518):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苏以丽与被执行人黄世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桂0681执28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