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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法院共织“执行网” 协作执行拘“老赖”
  发布时间:2018-10-29 19:37:0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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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周某在浙江萧山与汪某合伙做生意,但生意亏损后一直不愿承担还款责任,四处躲避。同年,汪某将周某告上法庭,在周某缺席的情况下,萧山区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判处周某支付汪某合作款10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作为被执行人的周某并未主动履行义务,和很多被执行人一样,跟法院和执行申请人玩起了“躲猫猫”。直至2018年,负责此案的萧山区法院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周某在广西东兴市做海鲜生意,便立即联系东兴市法院委托协助执行。东兴法院执行局接到委托案件后便立即与萧山区法院执行法官取得联系,仔细了解案情建议萧山法院连夜派员来东兴,东兴法院全力协助执行。

萧山法院执行法官找到躲避多年的周某,并多次劝说其还款,但周某仍执迷不悟,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尽早实现债务人权利,10月25日,萧山区法院依法对周某采取了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在东兴法院协助下,最终在深夜11时将周某送进拘留所。

两地法院异地联动执行,密切配合共织“执行网”,助力破除“执行难”困境,层层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让“老赖”“无处逍遥”。

近年来,在跨区域协作执行工作方面,东兴法院对受托的事项,建立起从登记到对账的一整套委受托管理机制;把做好协助执行当成分内工作,积极配合异地执行的法院,保障异地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和执行人员的人身安全。经统计,2018年1月至今,东兴法院共委托外地法院执行事项78件(执行完毕率98.5%),接受外地法院委托执行事项81件(执行完毕率99%)。

责任编辑:东兴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