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桂0681执125号
何美媛(身份证号码450681198902250326):
本院在执行你罚金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桂0681执125号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责令你缴纳罚金45万元,并负担案件申请执行费6650元)、财产报告令等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桂0681执125号
何美媛(身份证号码450681198902250326):
本院在执行你罚金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桂0681执125号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责令你缴纳罚金45万元,并负担案件申请执行费6650元)、财产报告令等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