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桂0681执486号
卢立行(公民身份号码452501197905207892):
本院在执行你与东兴小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桂0681执486号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向东兴小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租金12540元并支付迟延履行金(另计),负担案件受理费100元和申请执行费89元)、报告财产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