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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老赖”恐吓执行法官被警察定位终落法网
  发布时间:2019-09-04 17:41:02 打印 字号: | |

9月2日,通过东兴市公安局的协助,对东兴法院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技术定位,东兴法院执行干警在东兴横江边检站成功拘传被执行人唐某,充分发挥了联动机制效能,高效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被执行人唐某借款合同一案进入执行阶段,因唐某不偿还银行欠款,而经查其有一处房产,故东兴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其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后唐某得知其房屋将被拍卖,心生怨气,通过电话威胁、谩骂执行法官,以发泄其“不满”情绪。在电话中恐吓、威胁法官不允许拍卖其房子,扬言要砍法官的头,态度极端恶劣,并一再表示拒绝履行。鉴于唐某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行为恶劣,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决定对其进行拘留。法院当即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商请东兴市公安局协助查找唐某,经过公安干警对唐某进行技术定位,最终东兴法院在东兴市横江边检站成功将其拘传。经了解,唐某当日因醉酒导致情绪失控,故通过电话向法官发泄不满。唐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向法官深刻检讨自己错误,向相关法官进行道歉并表示配合法院拍卖房产,履行义务。鉴于唐某认错态度诚恳,并同意配合房产拍卖工作履行义务,法官决定对其不予拘留。

对于拒不履行义务又拒不到庭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对其进行定位以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对于妨碍法院执行、威胁恐吓法官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东兴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