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立锐(公民身份号码352226197302203638)、林丽萍(公民身份号码352231197903082123):
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市支行诉被告王立锐、林丽萍、东兴市辉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桂0681民初775号】,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桂0681民初7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本案按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市支行撤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