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防城港市东兴利康医疗器械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81708635036X):
本院审理原告陈一鸣诉被告防城港市东兴利康医疗器械厂、李晓平、葛小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9)桂0681民初1339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人葛小明的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1、请求判决撤销(2019)桂0681民初1339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依法改判为被告李晓平对被上诉人防城港市东兴利康医疗器械厂所欠上述债权承担补充清偿责任;2、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二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防城港市东兴利康医疗器械厂共同承担。
二○二〇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