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桂0681执保105号
王晔滨(公民身份号码:330725197807150418):
郑万友(公民身份号码:445281198311045612):
黎伟坚(公民身份号码:441822197902020016)
本院在申请人张诗莹与被申请人王晔滨、第三人郑万友、黎伟坚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中,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0681执财保20号民事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内容:查封被申请人王晔滨对第三人郑万友、黎伟坚享有的到期债权200万元,查封期间不准支付,查封期限二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兴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