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桂0681民初258号
魏伟标(440923198402152691):
本院已受理原告防城港市全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0681民初2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物业服务费3243元及违约金;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