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齐文磊(公民身份号码:130229198803154898):
本院审理原告郑文婷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0)桂0681民初667号】,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桂0681民初6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齐文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郑文婷损失1439元;二、驳回原告郑文婷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