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桂0681执987号
东兴阿哩多超市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81MA5NT9NI40):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毛丽丽、凌南海等34人与被执行人东兴阿哩多超市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681执98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拍卖、变卖被执行人NIBIR牌电池4组、CHSRME牌电瓶架7块、SANTAK牌主机1台,以清偿债务。);价格认定结论书(NIBIR牌电池4组、CHSRME牌电瓶架7块、SANTAK牌主机1台评估总价格为2161元)等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