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桂0681执441号
莫绍举(公民身份号码:432926197203092838)
刘贵英(公民身份号码:432926197710073420)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冯子述与被执行人莫绍举、刘贵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681执44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主要内容为:偿还冯子述借款125300,负担申请执行费1779.5元)、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主要内容:限制莫绍举、刘贵英消费,并将你们纳入失信黑名单)、查封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查封刘贵英的桂PSG166号车辆)、终本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