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朱西荣(公民身份号码332624196004202515):
本院已受理(2021)桂0681民初805号原告陈金云与被告朱西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朱西荣向原告陈金云返还借款本金2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借款本金2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自2019年5月15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朱西荣向原告陈金云支付律师费9500元;三、驳回原告陈金云的其他诉讼请求。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