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桂0681执109号
陈梦泽(142724199410031911):
本院在执行你与荆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681执109号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责令你偿还荆钰借款1万元及支付利息,同时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申请执行费50元)、财产报告令等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桂0681执109号
陈梦泽(142724199410031911):
本院在执行你与荆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681执109号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责令你偿还荆钰借款1万元及支付利息,同时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申请执行费50元)、财产报告令等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