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根据最高院、自治区高院的工作部署,东兴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聚焦政治建设、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公开、作风建设等关键环节,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大力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月11日、12日,受疫情影响下,东兴市法院江平法庭办案不停歇,采取线上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2起涉民生案件,原、被告化干戈为玉帛,隔空握手言和。
一、交通事故案件
2021年12月3日,龙某驾驶着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与同向在前右侧行驶的由农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龙某受伤后经治疗,后抢救无效死亡。经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认定龙某、农某分别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龙某光的家属龙某立等4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民间借贷案件
2020年9月15日,杨某弟以生活、生产资金周转需要为由向庞某借款人民币4万元。杨某弟出具《借款协议》和《收据》给庞某收执为凭。经追索,杨某弟至今没有按约定支付利息和返还本金给庞某。
一起是交通事故案件,一起是民间借贷案件,都与民生息息相关。江平法庭负责人冯建华收到案件材料,细细理清案情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耐心沟通,“面对面”与“背对背”结合做双方工作,了解事实真相,听取诉求意见,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双方权衡利弊、换位思考,希望大家在疫情的特殊时期能够相互体谅,各退一步。
通过沟通,两起案件的双方都理解并同意了冯法官的建议,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付清”的调解意见。在冯法官的组织下,两起案件当事人分别在4月11日、12日,采用互联网法庭、速裁第一法庭云开庭平台视频连线进行线上调解,最终通过电子设备对调解笔录签字确认。签下调解笔录的那一刻,龙某的家属隔着屏幕对法院、法官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在今后的工作中,东兴市法院将充分立足审判执行实际,以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载体,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穿示范创建活动全过程、各方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努提高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优质高效便捷司法服务,切切实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