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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人民法庭为人民—江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受疫情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保障了民生
  发布时间:2022-04-29 19:55:4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根据最高院、自治区高院的工作部署,东兴市人民法院将通过“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诉讼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从疫情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我的工资终于拿到了,真的感谢你,冯法官。”汪某在电话那头激动地说道。

案件简介

汪某是一位酒店餐饮行业的职场女性。2019年初,汪某应老乡邀请入职任东兴市某酒店餐饮部经理,但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

直到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突袭导致了东兴当地旅游业受到严重的影响,酒店也因此经营困难,暂停营业。酒店的各高管包括汪某等人对公司的经营难处表示理解并带头作出表率,自愿申请无薪假期。但在2020年5月份,汪某接到公司的书面通知,因受疫情影响,为维持经营,公司决定对职工岗位和待遇进行适当调整,自己由原公司餐饮部经理调整为餐饮部主管,享受公司主管级福利待遇。

对公司的决定汪某表示不能接受,自己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而公司在未经与她商量的前提下便决定对她的职位和待遇进行调整的行为是违法的。公司则认为汪某工作不负责任,经常无故迟到早退,且酒店受疫情影响经营惨淡,公司决定对汪某的岗位和待遇调整是合法有依据的。双方多次协商均无果。

汪某无奈只好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但因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仲裁部门不予确认申请人汪某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最后只好向法院起诉。

江平法庭负责人冯建华在仔细阅卷后发现,汪某在本案维权已经近两年时间,如果依照正常法定程序开庭审理,则时间上可能会延续较长,一时难以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劳动者工资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鉴于此,冯法官立即联系酒店负责人,表示疫情当下,调解是低成本高效率解决争议的方式,同时还能维护自身诚信经营的形象。法官还向酒店负责人释明了《劳动法》用人的相关规定,酒店负责人表示接受调解,并愿意支付相应的工资,双方和平解决该劳动争端。随后联系汪某,汪某表示愿意接受酒店的调解方案。双方在法官的耐心说理释法下达成了支付工资的协议,至此案结事了,汪某的漫长维权路就此结束。

(图源网络)

法官提醒,根据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企业在用人用工上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依法用工,为企业、为社会创造价值。

东兴市人民法院江平法庭始终坚持以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成功调解了该案,当事人顺利拿到了工资,保障了民生,用实际行动诠释“我为群众办实事”。


 
责任编辑:东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