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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法院“线上”敦促父母“依法带娃”
作者:张银凤  发布时间:2022-05-25 19:03:25 打印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把“家事”上升为“国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义务和责任。

家庭教育缺位,未成年人最终走向违法犯罪
     家长平日忙于生计,对父母而言,父母是一份没有岗前培训却终身在岗的特殊职业,对于孩子而言,父母的关心与呵护是孩子永远的依靠。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缺位,对孩子疏于管教,或是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未能进行有效的家庭教育及行为引导,易导致孩子走上了犯罪道路或孩子合法权益受到侵害。2021年底,刚满16周岁的小覃、小韦在网上看到了“工作轻松,包吃包住,月入过万”“去国外工作,高薪待遇”的招聘信息,他们怀揣暴富的梦想与不法分子联系,在不法分子诱导下从河池市到达边境东兴,欲翻越国防护栏偷渡出境,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事发后,公诉机关以偷越国境罪将小覃、小韦诉至法院。目前,小覃、小韦被羁押于看守所内。

法院线上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依法带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了解到两名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和成长环境后,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联合东兴市人民检察院以“云庭审”方式对两名被告人的监护人线上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人民法院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告知家长正确履行家庭教育义务与责任,并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小覃、小韦的监护人也敞开心扉,自责因自己缺位的关心与管教导致孩子误入歧途,并表示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今后将加强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引导孩子走上正道。

东兴市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灵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切实推动未成年人的父母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让爱和教育结伴同行、不再缺位,用法治为未成年人的发展保驾护航。

 

法官提醒


青少年阶段是人格形成的重要阶段,不容忽视和错失,这一阶段的孩子们往往表现出好奇、敏感、爱冒险等特征,同时他们还缺少辨别能力,他们既有容易受到外界不利条件的负面影响而走向罪错的一面,也有容易受到良好教育的正面影响而形成健康人格的一面。正确的家庭教育能够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有效地预防其犯罪。作为家长务必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让未成年人在国家、社会、家庭的关爱下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东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