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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全国巾帼文明岗
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06 15:34:42 打印 字号: | |

关于2023年度全国巾帼文明岗

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办公室《自治区妇联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候选对象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拟推荐东兴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参评2023年度全国巾帼文明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2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

如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10日前以电话、书面等形式向东兴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770-2036601

 

 


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东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