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滩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件中金滩公司的资产
评估价:4338.31万元
起拍价:4338.31万元
拍卖时间:2023年02月16日 10:00 - 2023年02月17日 10:00
具体详情
一、拍卖标的
(一)不动产情况
1、位于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潭吉片区B-4-4#地块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东国用(2014)第A0268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6666.67㎡(含公共用地分摊面积),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9年11月15日。地上建筑物有6处,分别为:
(1)1#生产车间,房屋所有权证为:东房权证江平镇字第20143820号,权证登记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房屋性质为自建房,总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1105.62㎡;
(2)2#生产车间,房屋所有权证为:东房权证江平镇字第20143819号,权证登记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房屋性质为自建房,总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1106.77㎡;
(3)3#生产车间,房屋所有权证为:东房权证江平镇字第20143818号,权证登记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房屋性质为自建房,总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4401.73㎡;
(4)4#生产车间,房屋所有权证为:东房权证江平镇字第20143816号,权证登记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房屋性质为自建房,总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1133.4㎡;
(5)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为:东房权证江平镇字第20143817号,权证登记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房屋性质为自建房,总层数为2层,建筑面积737.25㎡;(实际用作员工宿舍)
(6)宿舍楼,房屋所有权证为:东房权证江平镇字第20143821号,权证登记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房屋性质为自建房,总层数为5层,建筑面积1936.7㎡。(实际用作办公)
2、位于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潭吉片区A-3-8#地块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东国用(2014)第A0225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76906.43㎡,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4年3月20日。地上建筑物有2处,分别为:
(1)1#生产车间,房屋所有权证为:东房权证江平镇字第20160574号,总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8442.25㎡,权证登记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
(2)5#管材仓库,房屋所有权证为:东房权证江平镇字第20160575号,房屋性质为自建房,总层数为3层,建筑面积4232.1㎡,权证登记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
(二)机器设备、车辆、办公设备等资产
根据管理人对债务人厂区现场的具体查勘清点,债务人名下的机器设备、车辆、办公设备等目前均存放于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潭吉片区B-4-4#地块、A-3-8#地块上,以现场情况为准。
当前存放于厂区的管材、存货及原材料不在本次竞拍范围内。
上述资产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桂国之信资评字【2022】第184号)的附件一。
二、拍卖价格
起拍价:人民币4338.31万元(按评估清算价起拍),保证金:人民币220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2万元。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18977099836。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到管理人处的,买受人应向管理人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与管理人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五、优先购买权人
1. 主张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2月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向税务等其他部门主动缴纳相关税费,未缴纳税费前,保证金应优先用于抵扣相关税费,缴清税费后尚有剩余部分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后方可冲抵价款。
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2月22日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广西金滩管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云景支行,账号:9550 8802 3405 0400 141】。或在淘宝网【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并完成余款的支付。
3.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税费后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南宁市五象大道399号龙光国际2号楼29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和标的物转让文件。但成交确认文件签署与否,不影响拍卖的法律约束力。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资料移交手续。由此产生的复印、扫描、打印标的物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单据、合同、协议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若涉及标的物的拆卸、吊装、搬运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相关的费用及安全保障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十、变更登记及费用承担
1、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国土资源、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2、此次拍卖标的中,关于土地及房屋的过户及其他需要变更户名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限期为成交之日起30日内,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逾期不办理的,所产生的费用、损失及法律纠纷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出卖人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应承担的税和费。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等)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包括未明确规定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标准和金额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税务及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如开票需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税费。
十一
未尽事宜,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淘宝网现行网络拍卖规则执行。法院监督电话:0770-2237152管理人电话:18977099836(戢律师)、18277128822(叶律师)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