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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11:40:20 打印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2022)桂0681执455号

 

黄宝贵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8812298354)、黄三民公民身份号码35052319630415835X)、陈海霞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9006147740)、东兴市宝洋海鲜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50681MA5L1911X8):

申请执行人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宝贵、黄三民、陈海霞、东兴市宝洋海鲜商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2022)桂0681执45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原登记在黄宝贵名下的东兴市大坪路168号(东兴成德国际贸易广场)1栋1单元1503号房[东房权证东兴市字第20142667号]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张程所有)、搬迁通知书、公告(责令黄宝贵2023年3月19日18:00前迁出上述房屋,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于2023年3月20日上午9:00强制执行,拒不参加的,不影响本院执行)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东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