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能不能别这么快拍卖我那套房子啊,我筹了一点钱,现在带过法院还钱!”,2月14日当天,被执行人覃某带着10万元现金来到东兴法院执行局,主动偿还了欠款。
原来,覃某曾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向赵某购买水泥、砂、石等材料,共欠货款142956元,赵某多次向覃某追讨未果,后诉至东兴法院。经法院调解后,双方首次达成和解,但到了还款期限,覃某多次找借口拖延,迟迟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王文燕受理案件后,及时对覃某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并将其名下一套房产进行查封。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没有直接对覃某房产进行拍卖,而是多次对覃某进行沟通劝导,督促其主动还款,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但覃某仍以各种理由逃避。为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执行法官决定对覃某名下房产执行拍卖程序。
得知房产即将被拍卖,且其经营公司的贷款需用该房产办理续贷手续,一直觉得“没事”的覃某顿时慌了神,急忙联系了执行法官,称其已筹备了10万现金用于偿还借款,请求法院对其房产停止拍卖并进行解封,后在执行法官协调下,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在期限内解封被执行人房产,被执行人承诺剩余欠款将在规定期限内偿还。
法官提示
借款人应坚守诚信底线,及时还款,不然只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最终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相应财产也会被依法强制执行,可谓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