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广西防城港机车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2023)桂0681执219号
广西防城港机车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你与申请执行人檀永荣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桂0681执219号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判令广西防城港机车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檀永荣工程款4万元,同时负担案件受理费800元、公告费700元,申请执行费500元。)、报告财产令(收到本令内七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