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法官你好,我发现覃某的宝马车就停在湖南路路边,能不能把她的车扣押!”
2月13日下午,东兴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干警刚到岗位上便接到了申请执行人电话,发现被执行人车辆位置。
执行干警:“您先守着,我们马上到!”
执行干警挂掉电话,急忙叫上两名执行干警,立即出发赶赴被执行人车辆所在地点。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覃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自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同时冻结其名下的微信、银行卡等账户。除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一台车辆以外,并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该车辆也一直没有下落,导致无法进行实际扣押。
现终于接到车辆线索,执行干警火速赶往执行现场。为提高执行效率,执行干警一边向申请执行人仔细核实了该车辆信息,一边向防城港市车管所确认了该车辆的权属情况。
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被执行人,向其释法明理、说明拒不配合法院扣押工作的法律后果。
经过执行干警的劝说,被执行人权衡利弊后交出了车辆钥匙,配合车辆扣押工作。
执行干警顺利将涉案车辆扣押回法院,并告知覃某如不履行债务,将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拍卖其车辆以偿还债务。
被执行人担心自己的车辆会被强制拍卖,最终主动履行所有还款义务,表示一定尽快凑钱归还申请执行人债务。此后,被执行人多次积极联系法院协商还款事项。
一周后,被执行人凑足十二万元欠款打入法院账户,履行了还款义务。
近日,申请执行人领取到了全部款项。至此,该案件在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的通力合作下顺利执行完毕。
温馨提醒:
提供执行线索不仅是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更是实现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申请执行人积极主动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这既有利于执行法官更高效、精准执行案件,也能帮助自己早日拿到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