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负责本院思想队伍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五)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
(六)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七)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八)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解答有关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九)承办其他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现设6个部门,包括综合审判庭、立案服务诉讼中心、执行局、法警大队、政治部、综合办公室,以及派出江平法庭1个。
第二部分:东兴市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401.67万元,同比减少 81.24万元,同比下降5.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6.97万元,同比减少 85.94万元,同比下降5.8%。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因为财物统管之后我院的项目控制数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401.6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23.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78%,同比增加80.98万元,增长10.9%;项目支出预算577.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22%,同比减少162.23万元,下降21.91%。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财物统管之后我院的项目控制数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两类,其中:
(1)204公共安全支出139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9.61%,同比增加80.28万元,增加6.09%;
(2)221住房保障支出3.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25%,同比减少37.85万元,减少91.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823.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78%,同比增加77.52万元,增长10.4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16.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93%,同比增加89.62万元,增长14.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2.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47%,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8.8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6%,同比增加1.37万元,增长38.16%。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577.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22%,同比减少162.23万元,下降21.92%。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1401.67万元,同比减少 81.24万元,同比下降5.48%;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原因是财物统管之后我院的项目控制数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1401.67万元,同比减少 81.24万元,同比下降5.4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23.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78%,同比增加77.52万元,增长10.43%;项目支出预算577.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22%,同比减少162.23万元,下降21.92%。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财物统管之后我院的项目控制数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401.67万元,同比减少 81.24万元,同比下降5.48%。收入减少的原因是财物统管之后我院的项目控制数减少。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401.6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23.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78%,同比增加77.52万元,增长10.43%。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预算577.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22%,同比减少162.23万元,下降21.92%。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财物统管之后我院的项目控制数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6.97万元,同比减少85.94万元,同比下降5.8%。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6.97万元,同比减少85.94万元,同比下降5.8%。其中:基本支出820.43万元,项目支出576.5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支出974.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78%,同比增长213.78万元,增长28.09%,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单位履行职能,保障部门的日常支出需要;
项目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支出154.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06%,同比减少28.72万元,减少15.68%。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单位履行职能,保障部门的日常支出需要。
案件审判支出374.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79%,同比增加79.24万元,增长26.86%。主要用于案件审判过程中的费用支出。
案件执行支出47.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3%,同比减少129.14万元,减少72.96%。主要用于案件执行过程中的费用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820.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73%,同比增加77.52万元,增长10.4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12.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87%,同比增加86.15万元,增长13.75%。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及养老、公积金等费用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2.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47%,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8.87%。下降的原因是系统生成的计算公式较上年有变化。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6%,同比增加1.37万元,增长38.16%。增长的原因是预算测算增加了一项退休人员的物业补贴。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8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35.03万元,下降63.8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2万元,比上年减少1.53万元,下降43.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批复额度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12.8万元,比上年减少13.2万元,下降50.77%,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12.8万元,比上年减少13.2万元,下降50.7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物统管后我院为二层机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经费标准降级。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办公费5.73,比2022年5.2万元增加0.53万元;
印刷费1万元,比2022年1.17万元减少0.17万元;
邮电费12.29万元,比2022年8.33万元增加3.96万元,增幅较大的原因是案件数增加,案件送达快递费增加;
差旅费3万元,比2022年14.28万元减少11.28万元,降幅较大的原因是2023年的预算数较低,能分配到差旅费的额度较少;
会议费0万元,比2022年2.3万元减少2.3万元,降幅较大的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会议费支出;
水费1万元,比2022年0.51万元增加0.49万元;
电费8万元,比2022年1.89万元增加6.11万元,增幅较大的原因是采购的设备增加,办公用电增加;
维修(护)费5万元,比2022年0.51万元增加4.49万元,增幅较大的原因是需要维修的设备增多;
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2年1.53万元增加0.47万元,原因是疫情开放后交流学习的次数增加;
工会经费12.39万元,比2022年6.89万元增加5.5万元,原因是工会会员增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万元,比2022年26万元减少13.2万元,原因是财物统管后我院为二层机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经费标准降级;
其他交通费用39.06万元,比2022年39.18万元减少0.12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6万元,比2022年4.95减少4.49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不在财物统管的上划范围内。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本级办案业务经费
2.资金安排:2023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7.86万元。
3.项目概况:该项目是我院每年的固定项目,用于发放聘用人员工资、水费、电费、差旅费等维持日常工作需要的支出。
4.立项依据:根据《东兴市人民法院关于要求拨付审判执行业务经费的请示》东法报[2018]10号内容,财政局批复我院每月本级办案业务经费固定下拨51万元,用于发放聘用人员工资、水费、电费、差旅费等维持日常工作需要的支出。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照日常业务运行需求具体安排。
6.年度绩效目标:保障法院全年审判执行业务正常运行。
7:绩效指标设定:
(1)数量指标:受理案件数≥3800件
(2)质量指标:结案数≥3450件
(3)时效指标:计划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4)成本指标:本级办案业务经费457.86万元
(5)社会效益指标:提高我院工作效率,提升法院公信力大于95%
(6)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提高大于9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收入:指上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东兴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东兴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第四部分:东兴市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填报审核分析表
十一、年度项目支出(补助市县)绩效目标填报审核分析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c535c754094b4eac&class=enclos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