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桂0681民初1335号
卫雷源、卫东峰、祝玉芳:
蓝田农科(山东)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原告广西东兴市润浩坚果产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万思顿食品有限公司、卫雷源、卫东峰、祝玉芳、蓝田农科(山东)实业有限公司、济宁通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韩凤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桂0681民初133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驳回被告韩凤英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及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上诉内容:申请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2022)桂0681民初133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将本案移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审理)。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及管辖权异议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