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两位法官秉公执法,为我拿回了一百多万的货款,解了我一件心头大事!”
近日,因为一个案件,当事人将两面锦旗分别送到了东兴法院两位法官的手中。
这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来一探究竟吧!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欲订购一批绿豆,遂托被告胡某、王某以价格每吨650美金代为订购10柜绿豆。双方约定订货后三个月内在越南海防交货,前提是李某需预先支付20%的定金。
2018年3月29日,李某按约定向王某的账户转入绿豆定金。
后王某提供其爱人黄某账户,李某于2018年5月21日向该账户汇入剩余绿豆款。
至此,李某已将全部绿豆款预付给王某、胡某。
2018年6月,胡某电话通知李某称绿豆已到达凭祥仓库,让其到该仓库取货。
李某到达仓库时却发现该批绿豆未达到事先约定的0.3过筛标准,且仓库管理称该批绿豆并不是李某的货物,如需取货需全额支付货款。
李某与王某、胡某沟通未果,故没有重新交款取走该批绿豆。
因王某、胡某长时间未将李某预付的绿豆款退还,李某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案件受理后,唐上裕法官认真审阅卷宗、分析案情,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判决王某、胡某期限内共同返还李某货款并支付利息。
因黄某非合同相对人,本案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一审判决黄某不用承担责任,李某不服该判决结果,向防城港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唐法官积极与李某进行沟通,劝说其根据已生效的判决书先申请强制执行,追回有关款项。
2023年2月20日,李某向东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接到强制执行申请后,执行法官王文燕立即对被执行人王某、胡某开展财产查控工作,并于2023年2月28日成功冻结、扣划二人银行存款合计120万余元,全部支付给申请人李某,本案债权得以全部实现。
锦旗虽小,却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是对法院干警的肯定。同时,也是一种鞭策,一份激励。东兴法院将继续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奋楫笃行,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