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黄琪)
(2023)桂0681执126号
黄琪(公民身份号码:452822197409120614):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广西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支行与被执行人唐威龙、陆贞贝、黄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桂0681执131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查封裁定书(主要内容:查封被执行人黄琪名下的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新城有一处不动产)、拍卖裁定书(主要内容: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黄琪的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新城的不动产)、终本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限制消费令(主要内容:已限制黄琪高消费)等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