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公告
公 告(黄帮贵)
(2021)桂0681执562号
  发布时间:2023-08-15 15:29:29 打印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黄帮贵

 

2021)桂0681执562

 

黄帮贵( 452822197107182115 )

本院在执行你与冯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0681执562限制消费令[禁止你以自有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执行决定书(决定内容:将你纳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查封裁定书[主要内容:查封你名下的桂PH7303号车一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等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东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