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卢剑柯)
(2023)桂0681执735号
卢剑柯( 440881198201010417 ):
本院在执行你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市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桂0681执735号第二次拍卖公告[定于2023年10月23日10时至2023年10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东兴市人民法院)对东兴市东兴镇北仑大道边贸市场粤桂商住楼A-605号房,按现状依法进行网络公开,拍卖,拍卖、变卖定价方式和起拍价,网络询价:361027元,起拍价:259940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倍数]。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