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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法庭:人大代表善调解,携手法庭解民忧
作者:陈德晓  发布时间:2023-10-25 19:10: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兴市人民法院江平人民法庭与京族全国人大代表成功化解4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不仅维护了购房者合法权益,也为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氛围。

案件回顾

2007年,原告欧某等4人分别与被告东兴市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协议,购买了4套位于江平镇某地的商住房,但被告公司在房屋建好后一直未办理产权相关手续,导致4名原告无法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未能取得《不动产权证书》。2023年,欧某等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经过

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纠纷,能否妥善处理,不仅关系到当事群众利益,也关系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在综合考虑有关情况后,江平法庭庭长冯建华决定再次邀请全国人大代表陈家科参与案件调解,借助人大代表群众基础好、沟通能力强的优势,快速解决纠纷。既是全国人大代表,又是法院特邀调解员,陈家科在接到邀请后,认真翻看案件卷宗,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方案,在法庭调解室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原告:“因为对方的原因导致这件事多年未有着落,合约上也明确约定,于情于理对方都应该为我们办理相关手续。

被告:“公司经营不善已濒临破产,目前实在是拿不出钱来办理相关手续,但我可以协助原告办理,需要的材料我都尽力提供。”

在知悉双方诉求和实际难处后,陈家科精准抓住化解纠纷的关键,与法官一起疏导双方对立情绪,营造和解氛围,一边释法说理,一边示明利弊,劝导双方各退一步,逐步缩小分歧点,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江平法庭多次与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联手进行调解,诉前化解纠纷50余件,成效十分显著。下一步,江平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在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张银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