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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龙剑获评“广西勤廉先进个人”
作者:张银凤  发布时间:2023-11-03 19:10:50 打印 字号: | |

近日,自治区纪委机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2023年度广西勤廉榜样选树宣传活动评选结果公布,全区共51名同志获得“广西勤廉先进个人”称号。其中,东兴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龙剑获评。

龙剑,现任东兴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为全区法院刑事审判人才库、全区法院扫黑除恶审判人才库入库人员。工作中,他兢兢业业,廉洁奉公,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优秀庭审直播法官”“全区优秀法官” “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个人”等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8次,获记个人“三等功”3次。

进入法院工作以来,龙剑积极探索创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办法,将中央司法改革精神融入广西边境地区审判实践;充分延伸审判职能,长期致力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推进少年审判改革工作,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积极开展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法治教育工作,推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近年来,龙剑同志负责审理了大量疑难重大案件,每次审理都忠实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用一言一行传递公平正义,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赞扬。全院干警将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不懈怠,砥砺前行,进一步培育崇尚清廉、向上向善、争创一流的良好风尚,为服务保障东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陈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