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王文彬)
(2023)桂0681执1428号
王文彬(公民身份号码:510722199210124077):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市支行与被执行人王文彬、东兴市和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王文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桂0681执1428号执行通知书(王文彬向申请人偿还贷款本金219133.53元及利息;同时负担案件受理费4172元,执行费3187元)、财产报告令、执行查封裁定书、执行拍卖裁定书、拍卖公告、网络询价报告、终结执行裁定书、限制高消费令等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