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命名第三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的决定》,命名38个人民法庭为全区第三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其中,东兴市人民法院江平人民法庭荣获此项称号。
法庭风采展示
东兴市江平镇是我国海洋少数民族京族唯一聚居地,辖区内有京族“三岛”(巫头村、万尾村、山心村),总人口约为5万人。东兴市人民法院江平人民法庭针对京族群众“尊老”“守约”“避诉”的习俗和情感特点,持续发展边海民族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2020年以来通过“哈亭调解”、“特邀调解”、“联合调解”等方式积极化解“邻里烦心事”400余件,取得了诉讼案件量和群众认可度“一降一升”的良好成效。
一是建好“哈亭调解室”,用好“三长调解”措施。
哈亭是京族群众祀祖、祭神、娱乐、议事的主要场所,对京族群众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自2016年首次在山心村“哈亭”调解京族群众纠纷以来,江平法庭认真总结“京汉双语调解”工作经验,创新并完善“哈亭调解”模式,推进京族三岛“哈亭调解室”建设,打破“哈亭”场所限制,制定《哈亭调解室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哈亭调解”流程。
推行“三长调解”措施,在“哈亭调解室”组织法庭庭长、京族村长、“哈亭”亭长现场解纷,借鉴京族“寄赖”、“对屐”传统习俗和生活经验,围席而坐,理清事实、摆明法律,村长为调解做见证、“亭长”为履约作“担保”,增强京族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同感。
2022年以来,通过“三长调解”诉前化解京族邻里纠纷175件,全部实现“案结事了”。
二是成立京族调解员队伍,发挥人大代表解纷作用。
在基层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按照“一格一员”的标准,在京族“三岛”聘请特邀调解员,成立以京族族老、退休干部、人大代表等为主体的特邀调解员队伍,举办聘任仪式和集中培训,明确奖励办法,提高特邀调解工作质量。
在法庭和“哈亭调解室”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充分发挥京族人大代表联系紧、感情深、威望高的优势,聘请全国人大代表陈家科在内的四级人大代表9人作为特邀调解员,布置“石榴籽”调解工作区域,明确人大代表参与纠纷调处相关规则,探索形成了“人大代表讲情理、人民法官释法理、人民群众明道理”的特色工作方式,人大代表参与调解的成功率高达89%,无一案诉转访,相关工作被人民法院报报道。
三是打造“无诉”京村,完善诉源治理体系。
参照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运行架构,形成“哈亭调解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邀请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参与纠纷排查、难案化解、风险研判和信访办理工作,贯彻一案一册、专案专班、联合商讨、按期推动的工作理念,其中镇物价所参与调解成功的江平镇那漏村果林纠纷案例被中央电视台《乡理乡亲》栏目跟踪报道。
针对京族靠海而生的发展实际以及海产品捕捞养殖、生产加工具有较强季节性特点,延伸“哈亭调解室”职能,建立“京岛渔畔巡回法庭”,在渔业丰收季节,把庭审、调解搬到京族“三岛”的滩涂、沙岸,兼顾京族群众渔业生产与依法维权诉求,禁渔期间开设“哈亭法律培训班”,深入村屯以案释法,将京族优秀传统文化习俗与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学法、用法、懂法、守法,逐步打造“无诉村屯”。
2023年京族“三岛”诉讼案件量较上年同期下降23%。
下一步,江平人民法庭将继续巩固“广西示范人民法庭”成果,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工作效能,切实提升人民法庭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