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情。尊老、敬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人多层次、高品质的养老需求也日益增长。近日,东兴市人民法院江平法庭、立案庭运用“八步调解法”一次性成功诉前调解两起老年人涉理疗器具消费纠纷案件,依法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助力老年人放心养老、安心养老。
老人购买理疗器具引纠纷
原告邓某(79岁)向被告某养生理疗器具经营商购买了1张理疗床,价值共计20800元。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邓某与被告协商由被告帮忙转手出售理疗床,被告随即上门将理疗床拉走。但之后长时间邓某都未收到理疗床的转售款,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退还20800元。
耐心倾听 抓“准”关键
考虑到邓某已年近八旬,诉讼能力较弱,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效果不佳,法官决定以非诉方式解决该起纠纷。
调解时,被告称理疗床还未能转售,且已经交付邓某使用了一定时间,无法退款,只同意将理疗床交付邓某继续使用。邓某则坚持要求退款,双方意见分歧较大。
释法明理,疏“通”心结
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耐心地对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不断缩小双方矛盾分歧。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向邓某支付11000元转售款。
两案同调,一次性“解”纷争
此次调解也成功化解了该被告与另一个当事人沈某的矛盾纠纷。
沈某(77岁)欲向被告购买电热毯,并支付了定金2800元,收到了被告出具的收据为凭。但被告既未向沈某交付电热毯,也未退还收取的定金,沈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双倍退还定金。
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沈某退还所收取的定金。
法官提醒:老年人在购买理疗、保健产品的时候需要加强防范意识,提高辨别能力,理性消费。
下一步,东兴市法院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进一步发展、完善“八步调解法”,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强化诉源治理工作,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传递司法温度,弘扬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