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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法院:物业服务起纠纷,诉前调解促和谐
作者:陈德晓  发布时间:2024-04-09 18:44:08 打印 字号: | |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纠纷虽然争议标的小,但有着主体多、涉及面广、积怨深、易激化等特点,一旦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群体性矛盾。近年来,东兴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切实从源头上化解了不少该类矛盾纠纷。

近日,东兴法院立案庭因沟通联系有效、组织调解快速、化解矛盾成功获得当事人赠送锦旗。

案情简介

原告某物业公司与被告冯某某、颜某某等部分业主因物业费欠缴问题产生纠纷。由于该批物业案案件量大、单件涉案金额小,东兴法院立案庭收到原告的起诉材料及诉前调解申请后,迅速将案件委托至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经过

调解员对案情进行认真、仔细梳理,主动出击,多次与物业公司、业主进行沟通。

在了解双方纠纷原委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了远程音视频调解。一方面,调解员耐心为被告业主讲解相关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知识,讲明拒缴物业费的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积极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建议解决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业主创造良好居住环境。经过调解员的努力,短时间内有部分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和解,主动履行了缴费义务。

面对诸如此类大批量、小标的额的案件,东兴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团队果断采取操作简单、效率高、成本低的线上调解方式进行调解,有效解决了多起事关百姓民生的“大案”。

法官提醒

物业纠纷是涉及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物业服务质量的好坏,一方面取决于物业公司严格履行物业服务义务;另一方面也取决于业主主动缴纳物业费以保障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业主在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异议时,应尽量通过沟通协商解决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业主的投诉和建议后,应当积极、及时地为业主解决问题,不断改善物业服务,赢得业主的满意和认可。


 
责任编辑:张银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