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桂在执行•惠企暖企丨东兴市法院 “放水养鱼”保生产促执行

作者:秦秋蓉  发布时间:2024-05-15 20:27:01 打印 字号: | |

执行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和平衡各方利益,刚柔并济,既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司法公信力。5月15日,东兴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案情回顾】

2021年9月,某食品公司向某工程公司购买净水设备,并签订合同。同年10月,在该工程公司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该食品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并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付款。


经东兴市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偿还货款26367元。调解书生效后,该食品公司仍未主动履行约定义务,该工程公司向东兴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该食品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与食品公司法人释法明理,督促履行给付义务。

“法官,我不是不想还钱,但目前公司的经营状况实在不好,资金周转困难,拿不出钱来偿还,可不可以再给我一些时间?”该食品公司法人说道。执行法官与食品公司法人沟通中了解到,食品公司目前存在产品滞销,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但目前公司仓库有一批米粉,可交由法院处置变现用以清偿债务。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且尽可能保住被执行人赖以生存的经营场所,维持企业的“造血”功能,努力实现双赢的效果。执行法官来到该食品公司仓库进行走访调查,决定采取“活封”方式,鼓励企业筹资分期还款,并着手开展价值评估、拍卖变现工作,帮助寻找销路。

 

5月15日,该食品公司代表主动来到法院,将案款全数汇入了法院账户,至此案结事了。

 

东兴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桂在执行•惠企暖企”专项行动方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既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张银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