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XX,男/女,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市XX区XX路XX小区XX幢XX室,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联系电话XXXX。
被告一(借款人):XX,男/女,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市XX区XX路XX小区XX幢XX室,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联系电话XXXX。
被告二(若有保证人):XX,男/女,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市XX区XX路XX小区XX幢XX室,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联系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归还借款XX元,并支付借款利息(按月利息X%的标准,自XX年XX月XX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借条中约定利息的情况】;
或判令被告一归还借款借款XX元,并支付借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LPR的标准,自XX年XX月XX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借条中未约定利息的情况】;
2.请求判令被告二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一般);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一、二负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一系朋友关系,被告一因资金周转需要,于XX年XX月XX日向原告借款XX元。被告一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借款利率等。原告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的方式将款项交付被告一,但被告一仅支付原告XX个月的借款利息/XX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后(注:此处写明被告已偿还本金或利息的数额),未继续支付利息,到期后也未归还借款本金,被告二也未履行保证义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
东兴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捺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