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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作者:东兴法院  发布时间:2024-11-05 10:48:49 打印 字号: | |

民事起诉状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XX物业公司,住所地XXX市XX区XX路XX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总经理,联系电话XXXX。

被告:XX,男/女,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市XX区XX路XX小区XX幢XX室,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联系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止的物业管理费XX元,以及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止的XX费用XX元(如公共区域维修费,污水处理器或其它不包含在物业管理费用的费用),总计XX元【需列明各项费用及起止的时间】;

2.请求判令被告按照每日千分之X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直至结清全部物业管理费(截止XX年XX月XX日应支付滞纳金为XX元,列明计算标准);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系XX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被告系XX小区XX室的业主,XX年XX月XX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XX。原告按合同约定为被告所在小区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却拒不履行缴费义务。被告共欠付原告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止的物业管理费XX元,以及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止的XX费用XX元(如公共区域维修费,污水处理费或其它不包含在物业管理费的费用),上述费用总计XX元。原告经多次催缴未果,故诉讼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东兴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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