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异议申请
案外人:姓名:XX,X年X月X日出生,民族:XX,住址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法人基本信息包括:名称:XXX,住所地: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
委托代理人:姓名:XX,X年X月X日出生,民族:XX,住址: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委托代理人为非律师身份的)
委托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XXX。(委托代理人为律师身份的)
被申请人(申请执行人):姓名:XX,X年X月X日出生,民族:XX,住址: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法人基本信息包括:名称:XXX,住所地: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
被申请人(被执行人):姓名:XX,X年X月X日出生,民族:XX,住址: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法人基本信息包括:名称:XXX,住所地: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
执行依据:(XXXX)桂0681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XX号调解书、XX号仲裁文书等。
执行案号:(XXXX)桂0681执XX号。
异议请求:中止对XX(执行标的)的执行,并解除对XX的查封/扣押/拍卖等。
事实及理由:X年X月X日XX法院对XX(执行具体标的如车辆/房屋等)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写明案外人对XX法院XX(执行标的)采取的强制措施具体主张权利的事实及理由XXX(即享有何种权利、权利的表现形式、具有的相关证据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XX条之规定对执行标的XX提出“中止对执行标的XX的执行,并解除执行标的XX的查封、扣押、拍卖等。”
此致
东兴市人民法院
案外人:(签名捺印或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