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行为异议申请
申请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姓名:XX,X年X月X日出生,民族:XX,住址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法人基本信息包括:名称:XXX,住所地: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
委托代理人:姓名:XX,X年X月X日出生,民族:XX,住址: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委托代理人为非律师身份的)
委托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XXX。(委托代理人为律师身份的)
被申请人(被执行人或申请执行人):姓名:XX,X年X月X日出生,民族:XX,住址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法人基本信息包括:名称:XXX,住所地: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
执行依据:(XXXX)桂0681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XX号调解书、XX号仲裁文书等。
执行案号:(XXXX)桂0681执XX号。
异议请求:针对XX执行行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XX执行行为(例如为被执行人每月保留必要生活费XX元/撤销终结执行的行为等)
事实及理由:(XXXX)桂0681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XX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X年X月X日向XX法院申请执行。XX法院X年X月X日以(XXXX)桂0681执XX号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采取XX执行行为,(申请人认为XXX,即写明执行行为违反法律的事实及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XX条之规定,申请人XX请求撤销XX执行行为(例如为被执行人每月保留必要生活费XX元/撤销终结执行的行为等)
此致
东兴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捺印或加盖公章)
年 月 日